“湘东机械”员工减少个税税额约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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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案例】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炼油设备、化工设备、工业气体制造销售等业务的民营企业,自新个税法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再加上增加了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今年1月至6月,该公司员工缴纳个税人数由原来的90人减少至47人,约减少税额5万元。

    详情可拨打市税务局电话22512366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专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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