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张洁
通讯员/丁时伟 吕梦洁
株洲日报讯 12月1日起,醴陵市将孤儿生活费发放标准从800元/人/月提高至950元/人/月,并补发1—11月提标差额部分。目前,该市孤儿生活费提标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共发放资金125.87万元。
据了解,醴陵市共有散居孤儿111名。近年来,该市不断健全孤儿救助体系,建立散居孤儿家庭探访巡查机制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重点做好孤儿“养、治、教、康”等工作。同时还明确,孤儿可享受代缴居民医疗保险、“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等助医助学救助政策。该市还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散居孤儿家庭探访巡查工作,着力解决孤儿的生活、医疗、就学保障方面的困难,巡查覆盖面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