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请发布[2019]网挂第247号地块调整事项补充公告的函》,该函明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对[2019]网挂第247号地块部分事项进行调整”我中心依据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19]网挂第247号地块调整事项补充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网挂内容(3)⑤由石峰区政府负责完成二期B-2地块的报批、征拆相关工作。如自一期地块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二期地块符合“净地”出让条件,以协议方式增补出让给一期竞得人。在二期地块未出现成本倒挂前提下,出让价款按不低于一期地块出让成交单价乘以可出让面积确定。修改为:⑤由石峰区政府负责完成二期B-2地块的报批、征拆相关工作,二期B-2地块以招拍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
二、其他事项不变。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