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网挂第247、248、277号出让公告中《产业监管协议》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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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19]网挂第247、248、277号出让公告要求,以上宗地网挂出让环节确定的最高竞价人,须向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递交执行经批准的《产业监管协议》的承诺书后,方可签订以上宗地《成交确认书》,现将《产业监管协议》公告如下:

    株洲清水塘滨江科创园

    项目产业监管协议

    甲方: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社会资本方

    为加快建设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片区地标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科创产业综合体项目,大力发展新兴业态和新型运营模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的产业项目地块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产业类型:科创研发及现代服务业。

    2.具体用地面积、规划条件、建设条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范围为湘芸北路以东,铜霞路以南,清水塘城市公园以西,湘江以北,项目首期规划开发净用地面积约296.81亩(以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

    第二条 招商条件要求

    1.企业实力与产业经验:为确保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的开发品质与形象,打造生态产业新区,优先乙方(含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进入《财富》杂志评定的世界500强企业。且乙方(含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需具备至少成功开发一个类似规模科研创业中心的业绩。

    2.生态优先:按照“生态、科技、现代、时尚”的规划理念,全面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路,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创建“绿色生态科技示范城区”。要求乙方(含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需获得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认定的三星级绿色建筑案例(运营标识)证书。

    第三条 项目产业发展监管

    1.项目定位。为集总部经济、科创研发、创意办公、商业服务及生态居住等功能业态为一体的大型科创产业综合体,塑造集生态与科创为一体的产业新城标杆。

    2.产业业态。需导入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等高端科创产业,并引进1-2家行业巨头企业入驻。

    3.产业比例。项目商业地块中用于产业项目开发的比例不低于65%,运营期间不得改变产业用途(具体建筑形态为办公及研发等,相应面积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可按办公及工业类标准执行),其中自持产业项目物业比例不低于40%,自持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4.投资强度。项目每亩投资强度需≥800万元/亩。

    5.税收产出。产业项目建成并成熟运营5年后(从土地摘牌之日起计算总计不超过8年)需达到每年上缴税收额≥100万元/亩(含项目自身及入驻企业的税收,超过100万元/亩可给予一定奖励,未达到100万元/亩的差额部分从项目奖励或产业扶持政策中抵减)。

    6.产业扶持。为支持产业项目发展,给予产业项目“产业扶持资金”,并对引进的产业资源(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惠扶持。“产业扶持资金”的计算方式为:产业扶持资金=[商业用地(产业)摘牌总价-(80万元/亩×商业用地(产业)亩数)+配套商住用地摘牌总价-(260万元/亩×商住用地亩数)]。

    第四条 项目建设监管

    1.本协议的产业项目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首期需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竣工。

    2.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的,经土地出让人和甲方同意,可顺延乙方开工、竣工日期。

    第五条 土地摘牌方需和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运营的主体,双方同股同权。乙方应按照宗地产业发展要求,严格履行项目产业资源引进义务,并协调重点引进企业的工商税务关系注册在石峰区。

    第六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第七条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土地出让人留存壹份备查。

    联系电话:0731-27577132

    株洲市清水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关于[2019]网挂第153号地块恢复调整事项 补充公告

    我中心于2019年12月11日,收到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恢复[2019]网挂第153号地块出让的函》,该函明确“鉴于荷塘区政府已完成宗地上高压杆线迁移工作,经研究,决定恢复[2019]网挂第153号地块出让。请贵中心即刻向社会发布[2019]网挂第153号地块恢复出让的公告”我中心依据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19]网挂第153号地块恢复网挂出让公告。

    该地块交易恢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08:00(北京时间)开始,报名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08:00至2019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报价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08:00(北京时间)至2019年12月17日9:00(北京时间)。特发布该地块网挂补充公告。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关于[2019]网挂第247号地块事项调整

    补充公告

    我中心于2019年12月10日,收到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请发布[2019]网挂第247号地块调整事项补充公告的函》,该函明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对[2019]网挂第247号地块部分事项进行调整。”我中心依据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函意见,特此对外发布[2019]网挂第247号地块事项调整补充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原2019年11月22日网挂总面积为66305.18平方米,现修正为65848.41平方米。

    二、原2019年11月22日网挂地块起始价按296万元/亩,楼面地价1776元/㎡,总地价为29437万元,竞买保证金按30%计算,为8831万元,增价幅度290万元;现修正总地价为29236万元,竞买保证金按30%计算,为8771万元,增价幅度不变。

    三、其他事项不变。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19]网挂第278号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19]网挂第278号学林街道大丰社区(云龙示范区2019年大丰社区储备地块)175000.15 地块四:住宅整体限高80米,局部(不超过1/4)限高100米。

    地块五:住宅80米,局部(不超过1/4)限高100米;商业设施50米。地块六:住宅整体限高80米,局部(不超过1/4)限高100米。

    22132.573775200 商服

    40年

    住宅

    70年

    容积率:地块四:>1.0且≤3.0

    地块五:住宅>1.0且≤3.0集中商业>2.5且≤3.0地块六:>1.0且≤3.0

    建筑密度:地块四:≤38%。地块五:商服≤75%,住宅≤30%)地块六:≤38%。

    绿地率:地块四:≥30%;地块五:商服≥10%,住宅≥25%;地块六:≥30%;

    建筑限高:地块四:住宅整体限高80米,局部(不超过1/4)限高100米。

    地块五:住宅80米,局部(不超过1/4)限高100米;商业设施50米。地块六:住宅整体限高80米,局部(不超过1/4)限高100米。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8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日8时起至2020年1月8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1月1日8时起至2020年1月10日9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网挂方式一体出让上述三宗地,出让总面积175000.15㎡(合262.4989亩),出让起始价合计73775万元(平均楼面地价1405元/㎡),增价幅度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的30%,为22132.5万元。

    地块四可出让面积57104.77㎡(合85.6571亩),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服(商服5.5%),出让起始价按295万元/亩(楼面地价1475元/㎡)确定为25269万元。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9年7月9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地块五可出让面积63096.18㎡(合94.6443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兼容住宅(住宅不高于25%),出让起始价按245万元/亩(楼面地价1225元/㎡)确定为23188万元。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9年7月9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地块六可出让面积54799.2㎡(合82.1988亩),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服(商服7%),出让起始价按 308万元/亩(楼面地价1540元/㎡)确定为25318万元。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9年7月9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项目地块建设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该项目三宗地块整体挂牌出让,竞买人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整体建设。

    (3)项目地块五内必须建设室内大型综合商业广场,且该大型商业广场具备时尚购物、社交、家庭消费、亲子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功能(不得建成建材市场、家居市场或综合批发市场)

    (4)该大型综合商业广场商业整体经营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需符合规划条件对绿色建筑的要求,且必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

    (5)项目开发商在竞得项目地块后,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0个月内建成大型综合商业广场并满铺开业。

    3.宗地网挂出让时竞买人须同时符合土地招商公告要求。(详情请见2019年12月11日株洲日报B4版《土地招商公告》(株云龙招[2019]4号))

    4.竞得者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成交价款50%;从参与竞买土地报名日起3个月内,缴纳至不低于成交价款的82%;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全额缴清成交总价款。

    5.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82(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云龙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28907。

    株洲云龙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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