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通讯员/颜小坤
株洲日报讯 12月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整治已经开始,直至2019年12月底。
不久前,长沙市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12层以上部分混凝土构件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市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对于预拌混凝土企业,将核查企业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核查企业产品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进场检验检测、分仓堆存、质量控制相关台账管理等),核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及产品出厂质量控制情况。对于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将核查预拌混凝土供应企业资质情况,核查施工单位预拌混凝土进场交货验收情况,核查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拆模等情况,核查现场已达龄期预拌混凝土实体构件强度。
据介绍,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执法检查,并对混凝土结构实体开展质量抽测。对群众反映的疑似存在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项目,要逐一检查,公布检查结果,联系媒体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对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涉及相关利益方的,要及时告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记录上报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检查发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存在未按相关规定开展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