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12种产品不再需要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3C”认证);4种产品转为自我申明评价,简化认证程序。
【政策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2018年11号);《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改革的公告》(2018年29号)
【案例】湖南威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从事电力工程上高低压柜设计生产,需按照不同产品、同一产品不同型号取得“3C”认证证书。经了解,该公司有18张“3C”认证证书将于2019年到期,需重新换证。
推进政策落地
优化营商环境 真情温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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