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75%的比例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8〕1号)。
【案例】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研究制造芳纶纤维蜂窝材料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今年,该企业归集的研发费用比上年增加了211万元,按照省研发财政奖补办法,获得了21.1万元省研发奖补,并享受了423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今年,全市已有207家企业成功争取到研发奖补资金。
详情可拨打市科技局电话28687607、市统计局电话286817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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