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对粮油加工企业创建放心粮油示范店、生产加工基础设施完善、工艺技术改造、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优质粮油基地建设进行补助。申报条件:粮油加工企业具备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拟提质改造的放心粮油经销网点、军粮供应店(点)地理位置优越,辐射范围大,能较好地方便民众购买,粮油产品达到质量放心、计量放心、价格放心、供给放心、消费放心;军粮供应店优先;优质粮油种植合作社种植规模达1000亩以上。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株洲市放心粮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株财发〔2017〕36号)
【案例】醴陵市荣军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醴陵市明月镇云岩居委会,主要从事水稻种植及机耕、机收、粮食烘干等全程现代化农业机械生产服务。5月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醴陵市荣军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审核成功申报放心粮油专项资金项目,6月底获得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放心粮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后,扩增经营场地至2000平方米以上,增加农产品初加工设备、扩大种植面积至2000亩以上。
详情可拨打市商务和粮食局电话28681819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