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 雷平 谢翊
株洲日报讯 工程车未清洗便上路,造成路面尘土飞扬。11月26日,一土石方公司因此收到6万元罚单。
芦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文辉介绍,11月2日,巡查人员在枫溪大道靠近高科园路段,发现路面扬尘四溢,地面有淤泥痕迹。
巡查突击,揪出“祸首”
芦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文辉介绍,当天11月2日,巡查人员在枫溪大道靠近高科园路段,发现路面扬尘四溢,地面有淤泥痕迹。
循着踪迹,巡查人员来到附近的工地后门。进去一看,施工场地没有防尘降尘措施,渣土运输车未经冲洗便开车上路。“淤泥留在路面,干燥后形成粉尘。”巡查人员介绍。
在现场,巡查人员当即要求工地停工,对扬尘情况进行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按照该法第115条,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朱文辉介绍,按规定,他们对涉事的株洲洪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予以6万元行政罚款。昨天下午,该队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到上述公司负责人手中。
目前,上述工地已完成停工整改,裸土全部覆盖,后山的出入口也已封闭。
不满足“6个100%”,一律重罚
今年,芦淞区制定《2019年“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在全区形成高压态势。
按照该方案的要求,建设工地应满足“6个100%” 工作要求,即工地围挡100%、裸土覆盖100%、湿法作业100%、路面硬化100%、密闭运输100%、车辆清洗100%。
“每个工地开工时,我们都会将建设工地‘6个100%’工作标准和扬尘治理承诺书送到工地负责人手中。”朱文辉介绍。白天,有城管队员对辖区内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夜里是土石方作业的高峰期,局领导会带队赴工地进行突击检查,对履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严管重罚。
今年截至目前,该区城管部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查处案件20起,开出行政处罚单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