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彭晚华
株洲日报讯 机动车尾气是污染城市空气的重要污染源之一。11月7日,来自荷塘交警大队、荷塘区城管执法大队、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的工作人员在新华东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机动车排放检测仪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颗粒物浓度、一氧化碳浓度、过量空气系数,其中有一样数据超标,检测结果就会为“不合格”。对于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车主,交警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00元。城管人员在现场对存在无证运输、车轮带泥、无密闭运输等现象的车辆进行查处。
荷塘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郭志钢介绍,从去年11月份开始,3个部门每月联合开展的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不少于2次。整治行动中发现,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以面包车、运输车占大多数,普遍存在车辆维护保养不勤的问题,不少车主反映车辆行驶上万公里才会做保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来,全市已现场查处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交通违法363起。
来自3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路上开展联合执法。 刘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