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新材”免收生产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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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暂缓执行企业单位生产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统一纳入水价管理。

    【政策依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十二条>的通知》(株政办发〔2016〕17号);《关于暂缓执行企业单位生产用水计划累进加价通知》(株用水字〔2016〕18号)。

    【案例】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硅酸钠、饲料级二氧化硅、沉淀水合二氧化硅等无机硅化物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出口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该公司暂缓执行生产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参照该企业2018年的用水情况,在产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预计2019年免收生产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23.61万元, 若产能增加,在此基础上将会免收更多。

    详情可拨打24小时水韵热线22333555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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