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0年度株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正常参保缴费期,在此期间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0年6月30日前续费的,当月补缴次月享受待遇;2020年7月1日起停止当年度的个人缴费补缴。
二、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年,三无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人·年。
三、在校学生儿童以学校和幼儿园为单位,秋季开学时统一办理参保;社区居民新参保,直接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已参保人员可直接续费无须再办理参保登记;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
四、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或原缴费凭据到华融湘江银行任一网点缴费,也可以关注“株洲医保”微信公众号手机缴费。
五、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住院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30万元,合计支付4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累计最高报销金额为420元。
六、微信公众号“株洲医保”二维码
缴费操作步骤:扫码关注“株洲医保”,点击右下角“智慧医保”,进入“网上缴费”,注册登录后查询缴费信息,勾选缴纳的费用,可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缴费,确认支付,缴费完成。
咨询电话:
株洲市医保:28681664 城乡居民科:28681499
天元区医保:28665721 荷塘区医保:28428185
芦淞区医保:28580535 石峰区医保:22232621
云龙区医保:28689739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