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通讯员/任纳
株洲日报讯 10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度株洲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凡在2018年度采取有效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符合其他申领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根据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截至2018年12月底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湖南省环境保护“黑名单”。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包含企业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株洲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前往市民中心窗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