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8月16日,中国第一台航空发动机在(株洲)国营331厂试制成功,标志着我国航空工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毛主席写信给全厂职工祝贺嘉勉。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的工业基础极其薄弱,航空工业更是空白。新中国成立后,开始筹划创建航空工业。朝鲜战争的爆发,加快了航空工业建设的步伐,国家成立航空工业局,决定由株洲国营331厂试制两种型号的飞机及其航空发动机。
株洲国营331厂的前身是国民党的一个机械修理所。1951年10月,待修的苏制“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运送到工厂时,工厂还在搞基建,只得边基建边修理。在修理发动机过程中,不断试制发动机附件和主要零件。到1954年,共修理“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575台,制造各种零件322种,及时装备了空军,支援了战争,同时也为工厂从修理过渡到制造积累了经验。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初,国家计委就将331厂列为由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我国早期六大航空企业之一。并批准了331厂改建为航空发动机制造厂的计划。同时要求工厂在1955年9月底前将“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试制成功。
为了加强对试制工作的领导,中央将时任江西省副省长的牛荫冠同志调来担任厂长兼党委书记;第二机械工业部派油江副局长率工作组驻厂督战;20位苏联专家陆续来厂指导试制工作。
试制生产计划分解到各车间、工段和科室。工具车间仅用80多天时间,就制造了专用工装1300多种,确保了新机试制的需要;锻造浇铸车间冒着夏天的酷暑和炉边的高温,及时为新机零件赶制毛坯;电镀热处理车间领导带队北上哈尔滨,在苏联空军“赴华修理列车”上学习电镀技术,回厂后土法上马,完成钢模氧化任务。工程技术人员平均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坚持“大事不过天,小事不过点”,及时处理生产技术上的问题。苏联专家们夜以继日地巡视在生产现场,解决不少试制过程中的关键问题。
通过全厂上下同心协力,团结奋战,7月29日,331厂胜利组装出01、02、03号三台发动机。8月4日,由使用单位和二机部代表共同抽选了03号发动机,进行连续运转250多个小时测验,未发现异常现象,技术性能良好。经国家验收委员会全面审查,签署了鉴定结论。
1955年8月26日,331厂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庆祝“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试制成功。中央人民政府第二机械工业部、中央军委军工部、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空军、海军、湘潭地委、株洲市委、市政府均给大会发来贺电贺信,赠送锦旗,还给全厂职工颁发奖金8亿元(相当于新币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