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不达标,游泳馆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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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肖利花

    株洲日报讯 办游泳馆会员卡,但游泳馆被检测出水质不达标,能否退卡退费?9月4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销售商向消费者退还了卡内余额9900元。

    8月1日,胡女士来电反映去年在某游泳馆办理会员卡,陆续充值10500元,因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到相关部门检测其水质不达标,要求退卡退费,多次协商无果。

    天元区市场监管局黄河北路所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7月份媒体刊载的《我市部分游泳场所水质抽检不合格》报道中,其中被诉方水质不达标。投诉人提供了充值收据,证明共计充值10500元,根据商家提供的投诉人消费记录显示,投诉人会员卡余额为9900元。

    随后,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调解,商家认为其一直在提供服务,被检测水质不达标后已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不影响继续提供服务,不同意退款。而投诉人提出被诉方被检测出水质不达标,已消费部分也应当退还,要求按充值金额退款。

    调解人员介绍,本案中,被诉方被检测水质不达标,其提供服务的品质不符合约定,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应当予以支持,但前期已产生的消费,被诉方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属消费者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诉方退还投诉人卡内余额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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