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通讯员 刘启诚
株洲日报讯 株洲园林绿化再添新标准。9月4日,我市召开《株洲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设计导则》专题部署会。
目前,我市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部分方案设计中,缺乏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不考虑用地周边城市景观现状、地域历史文化特征和文化内涵,导致部分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景观的风格和我市整体景观风貌不相协调,整体园林绿地质量参差不齐。
由株洲市园林绿化中心和株洲市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的《株洲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设计导则》,包含《导则》和《图则》两个部分,《导则》由总则、通则和附则3章组成,《图则》包含39个公园绿地、62条道路绿化图则。适用范围为株洲市主城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城市公园绿地的设计,其他市区县可以参照使用。
副市长谭可敏指出,相关单位要根据《株洲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设计导则》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相关部门要严格验收、严格管理,进一步提高株洲园林绿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