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转A2版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签订自愿申请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协议:
1.2018年12月31日前到期,不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专店奖励2万元/家,专柜奖励1万元/家;
2.经营许可证未到期,自愿提前到2018年12月31日前退出的,专店奖励3万元/家,专柜奖励2万元/家;
3.2019年12月31日前自愿退出,专店奖励2万元/家,专柜奖励1万元/家。
4.2019年12月31日以后,在中心城区区域范围内,又不主动申请退出的,将依法强制关闭且不享受退出相关政策。
【政策依据】《株洲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关闭退出工作方案》(株安发〔2018〕21号)
【案例】近日,云龙示范区龙头铺街道蔚然锦和商店、棠棠商店签订自愿申请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协议,经区、市应急管理局及公安、工商、环保、财政等部门验收,成为我市中心城区第一批烟花爆竹零售退出门店。
云龙示范区所辖区域多为乡村,靠近城郊,逢年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