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黄鹤辉
株洲日报讯 新时期有新常态,也要有发展新方式。今年以来,全市温暖企业行动不断深入,全方位帮扶、助推企业发展,其中保障合法权益也是重点内容之一。如何推动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实现帮扶,为辖区经济转型升级保驾护航,荷塘区进行了有益探索。
化干戈为玉帛
法院调解“泯恩仇”
法治社会,企业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妥善化解,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
对此,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湘江药业”)负责人感受颇深。今年,在荷塘区人民法院的居中调解下,一桩烦恼了该公司几年的经营纠纷案终于成功了结。
原来,2012年,山西某药业公司委托湘江药业从事其产品的独家总经销业务,但2013年4月,这家公司又擅自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产品销售,给湘江药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两家企业闹上法庭。2015年12月,荷塘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山西某药业公司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解除与湘江药业签订的经销协议书,并赔偿原告湘江药业各项经济损失25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山西某药业公司却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无奈,湘江药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干警了解到双方的情况后,改变思路,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经过不懈努力,两家公司终于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更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更为“柔和”的处理方式,让两家公司冰释前嫌。案件执结后,双方公司一致表示,今后愿意继续合作,加强业务往来,携手在行业领域内做大做强。
今年,该院加强立案阶段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积极构建民商事纠纷立案调解机制,引导争议各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确保纠纷不扩大。
“经济案件的处理,在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巧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发展壮大。”荷塘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防风险于未然
司法联动安人心
法律是底线,依法是前提;制度是红线,合规是保障。依法合规经营,是企业必须遵循的核心原则。面对恶意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法律也绝不姑息。
下转A2版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