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王军
通讯员/刘勤翰 张升来
株洲日报讯 8月13日,醴陵市大一新生小陈,在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和申请“醴陵金秋助学”资助项目时,发现不用出具由其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
小陈今年以优异成绩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录取。其父亲肢体四级残疾,母亲劳动能力弱且无专业技能,自己和两个姐姐尚在读书,经济压力巨大。2014年识别为贫困户后,一家人享受了健康扶贫、残疾人补助、教育助学、扶贫特惠保、低保等政策,于2015年脱贫。
今年高考前夕,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明确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目前,我市幼儿入园补助、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职高)助学金等项目申请办理,均不需要村(居)出具贫困证明。”醴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对于以前需要跑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才能办妥的证明,改为书面承诺,无疑可以减轻申请人的负担,即能少跑腿,又能保持尊严,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