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雷勃
株洲日报讯 企业需在6月底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去年的年度报告,但今年市本级仍有887家企业未进行申报。8月1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企业及时补报年报,还可为企业“重拾”信用。
企业年报是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供单位和个人查询。凡经过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都需要参加年报,当年成立的企业从下一年1月1日开始年报。
数据统计,今年,市本级应年报的企业有7655家,已报6768家,还有887家企业未进行申报。
按照规定,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报公示的,将被“亮黄牌”,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并受到信用约束,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环节被限制。连续3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被“亮红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未申报的企业还有补救机会,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及时补报年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