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株洲日报讯 近日,荷塘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因违规报销酒水费用,该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言智等5人被处理。
根据通报,去年5月14日晚,荷塘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言智、收费科副队长袁立、物业办副主任陈佳,在荷塘区某酒楼加班用餐时违规饮用酒水,并将酒水费计入加班用餐费中进行报销。今年7月,言智、袁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3月,陈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财务科科长丁建华、出纳彭新球作为财务科报账人员,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违规报销酒水费用。今年3月5日,丁建华、彭新球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