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株洲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实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条件的既有住宅,均可以申请。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区每台电梯补贴5万元。今年8月1日起,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截至目前,我市已受理城区加装电梯申请120台,其中11个老旧小区20台电梯已加装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