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张小季
株洲日报讯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接到环保志愿者投诉:“武广高铁西站附近有一家塑料破碎厂非法作业,污染环境。”接到投诉后,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并对该厂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
该塑料破碎厂位于群丰镇响塘社区居委会响塘组,经营者为刘得强。该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收购、破碎。检查时,该厂并未生产,现场安装有一台破碎机、一台甩干机,露天堆放了大量的塑料包装袋。检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当场下达监察文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5天内拆除生产设备,8天内清除原辅材料。8月7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该厂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原辅材料已全部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