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丁时伟 余慧吟
株洲日报讯 8月7日,醴陵市民政局发布消息,从今年7月1日起,该市农村低保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了1—6月的提标差额。这标志着,醴陵市民政局承担的2019年两项省级民生重点实事工程提前完成。
今年5月,醴陵市下发文件,明确从2019年1月起,该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90元/月提高到360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救助水平提高至185元/月。同时,全面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散供养人员月人均标准由364元调整为468元,集中供养人员标准由480元调整为530元。此外,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也由55元/月调整为60元/月。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底,醴陵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485户20750人,社会保障兜底对象1152户2653人,农村分散供养人员567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248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3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