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持续桑拿天,户外作业的建筑工和环卫工等坚守岗位。日前,市人社局联合市医保局、团市委以及千金大药房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500份防暑降温物资送到400多名建筑工与环卫工手中,同时还送上医疗保险、劳动保障、预防工伤等“大礼包”。
“三伏天在工地上作业,中暑了算不算工伤?”针对众多建筑工关心的问题,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2年,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今年我国对原《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进行了修订。规定包括高温、强辐射作业,如冶炼、炉窑等;高温、高湿作业,如印染、缫丝、深矿井作业;夏季露天作业,如夏天的建筑、施工、农田劳动、环卫等室外作业;夏季高强度作业,如体育竞赛和军事训练等。
“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上述负责人提醒用人单位,高温作业发生中暑后,首先应立即将伤患送往医院或现场急救,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递交工伤认定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