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琼
通讯员/阎俊 邓强
株洲日报讯 6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普通护照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护照9.4万余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新证10.14万张。今年,我市预计将办理护照10万本、往来港澳通行证新证12万张。
“此次降费后,我市预计每年至少有20万人因此受益。”上述负责人介绍,出入境证件业务实行“全国通办”政策,即使你是非本地户籍公民,也可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市民中心及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公安出入境受理延伸点以及各县(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申办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