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真情温暖企业
“金森生态”享受增值税减免近5万元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案例】 湖南金森农林牧生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茶陵县湖口镇石井村,是一家从事农、林、牧、生态开发、科技推广、初级农产品加工及销售的企业。企业总共流转土地3800多亩,以养殖、销售家猪为主。税管员通过下户实地走访,积极宣讲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自2018年3月份至今,该企业可享受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减免增值税税额近5万元,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了有效帮助。
详情可拨打市税务局电话22512366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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