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为中车株洲所减负3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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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 提高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天数,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天数由平产98天提高到158天;难产的另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31号);《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株医保发〔2019〕1号)

    【案例】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是我市龙头企业,医保参保人数达8000余人,其中在职女职工人数达2000人。2019年1月至5月,该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人数为177人。如按原政策,生育津贴支付98天产假工资,剩余的60天产假工资389万元由该单位支付。政策调整后,单位应支付的产假工资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据初步测算,2019年该单位将减少产假工资支出1000万元。

    详情可拨打市医疗保障局电话28681657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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