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纪委监委澄清4起不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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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李纪轩

    株洲日报讯 6月5日,醴陵市纪委监委下发通报,澄清4起不实举报,还3名干部和公安机关清白。

    通报称,今年2月,群众匿名网络反映左权镇镇长张卫根在东城大道左权镇路段拆迁房屋补偿上涉嫌贪污公款。经函询并核实,左权镇范围内62栋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均依据上级有关文件依法依程序进行,举报人反映的“补偿金额计算无任何文件支持、全凭张卫根个人自行定义、拆迁房屋补偿合同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均不属实。

    今年3月,群众实名网络反映来龙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邬高飞对群众投诉的有关问题未依法履职、不作为。经查,邬高飞接到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后,安排人员进行核查,并及时将相关问题移送至外省有管理权限的单位,将核查情况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投诉人,不存在对相关投诉不依法履职的问题。

    今年3月,群众实名举报醴陵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熊益民对举报人诉状不予受理、涉嫌不作为的问题。经查,针对信访人提交的诉状,熊益民依据相关规定,明确告知举报人此诉状不予受理的原因,未发现熊益民不作为的问题。

    今年4月,凌某某网络反映醴陵市公安局及板杉派出所在处理王某、凌某等人纠纷事件中,为王正来充当“保护伞”。经查阅公安机关原始案卷,未发现公安机关在该案中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在调查组与凌某某的谈话中,凌某某承认在网上发布的贴文不属实,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给醴陵市公安机关带来的恶劣影响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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