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挂牌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19]网挂
第104号
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温泉路以东,创业大道以北,栗塘路以西,创业一路以南H1)12353.46 工业
用地
1625381050年 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产业类型:标准厂房;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94万元/亩。
[2019]网挂
第105号
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温泉路以东,创业大道以北,栗塘路以西,创业一路以南H2)7371.49 工业
用地
993271050年 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产业类型:标准厂房;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94万元/亩。
[2019]网挂
第106号
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湘芸路以东,创业二路以北,响泉路以西,创业大道以南)42222.28 工业
用地
56618841050年 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40%-45%;
绿地率:10%-20%;产业类型:标准厂房;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13万元/亩。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19]网挂第104、105、106号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6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19]网挂第104、105、106号均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6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9]网挂第104号为2019年7月9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8日下午16时10分止;[2019]网挂第105号为2019年7月9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8日下午16时20分止;[2019]网挂第106号为2019年7月9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8日下午16时3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19]网挂第104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成交价款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3)规划技术指标除建筑密度、容积率外,按高新区建设局2019年4月9日批准地块规划条件(编号[2019]06号)实施。
(4)由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应签订由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及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认可的《入园框架协议》,否则成交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2019]网挂第105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成交价款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3)规划技术指标除建筑密度、容积率外,按高新区建设局2019年4月9日批准地块规划条件(编号[2019]07号)实施。
(4)由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应签订由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及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认可的《入园框架协议》,否则成交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2019]网挂第106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成交价款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3)规划技术指标除建筑密度外,按高新区建设局2019年4月24日批准地块规划条件(编号[2019]11号)实施。
(4)由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应签订由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及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认可的《入园框架协议》,否则成交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82(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土地利用科)。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