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我委定于2019年7月5日上午9:00在西苑宾馆6楼会议室召开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省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费〔2018〕1080号)和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为落实国家和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政策;保障污水企业正常运营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和保护水环境意识,我委拟定了《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其要点如下:
(一)调整范围:株洲市城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下同)污水处理费。
(二)调整方案:执行国家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最低标准。具体到各类用水标准:居民生活用水由0.75元/吨上调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中行政事业、工业、工业沉淀水由1.05元/吨上调为1.40元/吨,经营服务由1.30元/吨上调为1.40元/吨;特种行业由1.50元/吨上调为2.00元/吨。
(三)优惠范围:对城区持民政部门发证的低保户、特困户每月减免8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经自愿报名、随机抽取和有关单位推荐,现已产生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1名,旁听人员3名。
(一)听证参加人(21名)
1.消费者(10名)
企事业单位代表(5名):
谭生陆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徐 艳 汉德车桥(株洲)齿轮有限公司
谢立凤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刘斌辉 株洲市玉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孔庆健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个人消费者代表(5名):
傅 涛 株洲康辉实业有限公司
苏 虎 株洲卓亿实业有限公司
陈 慧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严秀娟 株洲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邹劲源 株洲市品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经营者(2名)
彭 铮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谢明焕 株洲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张 勇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陈 鑫 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4.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
涂 健 市人大代表(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郭自元 市政协委员(原力美术学校)
杨新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蔡 静 市财政局
刘清岸 市生态环境局
周仁辉 市民政局
凌湘峰 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二)旁听人员(3名)
刘灿珏 自由职业
丁又红 石峰区清水塘学校
罗淑娟 自由职业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梁国荣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步云 市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李治国 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欧阳芳 市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科科长
特此公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