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93天,良好天数为195天,轻度污染为58天,中度污染为8天,重度污染为4天,严重污染为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2%(全年有6天沙尘天气,不计入统计);良好以上天数为288天,较2017年增加16天。
2018年,市区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7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45微克/立方米,未达到二级标准。市区主要污染物仍为PM10和PM2.5。
与上年比较,PM2.5下降7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13.5%;PM10下降10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12.3%;SO2下降1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5.3%;NO2下降3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8.3%;臭氧上升6微克/立方米,上升比例为4.2%;一氧化碳浓度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