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举行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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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拟定于近期召开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凡本市年满18周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正确反映群众意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对株洲市污水处理情况比较了解,有一定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者。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总数为21名。人员组成为:

    1*********)就此次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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