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城关
株洲日报讯 5月24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我市即将在全省各市州率先出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标准——《株洲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简称《规范》),给户外牌匾标识“立规矩”。
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城市的品位。可是,有的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眼球,或仿交通指示牌,或在高空随意设置广告牌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安全隐患。上述《规范》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总体要求、设施分类、设置、设计与制作、施工与验收、维护与保养、安全检测等11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规范》对建(构)筑物、电子显示屏、公共设施、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移动式、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等,均作出要求;对材料选用、结构及构造、电气、照明、防雷的设计与制作作出规定;对结构、电气、防雷等方面的施工与安装等提出要求;对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等,也有严格标准和操作要求。
《规范》明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施工结束后,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同时,设置人应当自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之日起,每两年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范》已通过省标准协会及相关专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