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真情温暖企业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鲁光业
【政策干货】供水企业对暂未实现直接抄表到居民家庭用户的转供单位或物业管理小区的供水,应实行趸售价格。趸售价格按售水量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6%-8%的幅度优惠。
【政策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3〕12号)
【案例】株洲市裕丰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市十三中沿线私房业主、和泰汽车站附近小区的物业管理,以及小区供水总表的收费工作。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3〕12号第二十一条,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株洲市裕丰物业公司实行趸售价格,按售水量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6%的幅度进行了优惠,2019年1月-4月返还该物业公司代收费3.89万元,预计全年返还11.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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