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程瑾
株洲日报讯 “我哥哥现在在非洲工作,他委托我将欠款全部还清,请法院一定不要把我哥哥纳入黑名单,否则他可能回不了国。”近日,天元区法院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执结一起因购车欠款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
2016年5月,喻某和妻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从4S店购买了一台小车,在银行办理贷款后便消失不见,没有还过车款。某汽车担保公司在代偿欠款后行使追偿权,将喻某及其妻子告上法庭。虽然案件很快得到了判决,但作为被告的喻某及其妻子一直未到庭参与诉讼,判决生效后也没有主动归还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调查喻某及其妻子银行存款、不动产等信息后,承办法官发现喻某及其妻子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几经周折,承办法官通过支付宝账号寻找到喻某妻子的电话并了解到喻某此时远在非洲打工。考虑到喻某不在国内,其他惩戒措施效果不大,便告知如果喻某不按期还款,法院就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俗称的黑名单)。喻某和妻子考虑到如果进入黑名单,自己很可能无法回国,于是主动联系法院并委托国内的弟弟代他归还欠款,至此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