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攸县人民政府批准,攸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 [2019]网挂
第073号
攸县高新区兴旺路以西
(高新区2019-G01号地块)
43693.94工业用地110211021050年 容积率:0.8>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0%>密度<50%;
绿地率:10%>绿化率<20%;
建筑限高:80米。
[2019]网挂
第074号
攸县高新区禹王路以南
(高新区2019-G02号地块)
16968.15工业用地4284281050年 容积率:0.8>容积率<1.2;
建筑密度:30%>密度<50%;
绿地率:10%>绿化率<20%;
建筑限高:80米。
[2019]网挂
第075号
攸县高新区商业路与
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高新区2019-S01号地块)
33058.52商住用地1310654810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2019]网挂
第076号
攸县高新区商业路与
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高新区2019-S02号地块)
33616.89商住用地1330665310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2019]网挂
第077号
攸县高新区商业路与
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高新区2019-S03号地块)
37755.13商住用地1495747210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2019]网挂
第078号
攸县高新区商业路与
龙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高新区2019-S04号地块)
26160.62商住用地1180590010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2019]网挂
第079号
攸县高新区商业路与
龙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高新区2019-S05号地块)
27159.43商住用地1224612010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27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19]网挂第073、074、075、076、077、078、079号均为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7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9]网挂第073号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6时止;[2019]网挂第074号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6时10分止;[2019]网挂第075号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6时20分止;[2019]网挂第076号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6时30分止;[2019]网挂第077号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6时40分止;[2019]网挂第078号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6时50分止;[2019]网挂第079号为2019年6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日下午17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网挂第073、074、075、076、077、078、079号均为2019年6月27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19]网挂第073号: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G01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
①宗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项,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补偿到位。
③地上电力电线搬迁、树木移栽及部分土地平整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4)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
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2019]网挂第074号: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G02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
①宗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项,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补偿到位。
(4)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
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2019]网挂第075号: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S01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
①宗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项,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补偿到位。
(4)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
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2019]网挂第076号: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S02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
①宗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项,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补偿到位。
(4)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
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5、[2019]网挂第077号: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S03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
①宗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项,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补偿到位。
(4)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6、[2019]网挂第078号: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S04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
①宗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项,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补偿到位。
③地上房屋拆迁及土地平整由高新区负责。
(4)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
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7、[2019]网挂第079号: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S05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缴纳期限:余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齐,逾期则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收缴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
①宗地由高新区管委会按现状移交,交地、腾地中涉及的有关村组矛盾纠纷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决。
②涉及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相关事项,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补偿到位。
③地上房屋拆迁及土地平整由高新区负责。
(4)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后60日内交地;
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5)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382(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攸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0731-24214510(地产股)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攸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