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环保联动 狠揪“黑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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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亮剑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我市将有新动作。5月17日,我市召开相关会议,明确从即日起,各县市区交警和环保部门,将建立联合执勤机制,每月将组织不少于3次的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机动车尾气污染。

    去年12月份以来,市交警和环保部门,已组织多次联合执法,至4月30日,共上路检查机动车217台次,处罚84台次;2018年全年,共查处闯限、闯禁、违反禁令标志的重中型货车1865台次。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此前已组织多次联合执法,但因为长效机制未能建立,联合整治行动的频次及成效日益衰减,没有对高污染排放车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3次集中整治行动是基本要求,各县市区每月查处的超标排放车辆,还不得少于5台次。”上述负责人称,根据会议精神,对于联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既定整治目标的,将严格对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据了解,凡是闯入禁行区或限行区的重中型货车,以及经检测发现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其驾驶员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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