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和省工商联共同下发《关于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从2019年至2021年,用3年时间组织3.4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019年我市计划组织500人,2020年400人,2021年400人,共计1300人。
《通知》明确,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实施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和16至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各地要在每年7月初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有就业见习需求的纳入见习对象范围,认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及时提供针对性的见习服务。
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并给予相应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通知》强调,各地要将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安排分解落实见习任务,确保见习任务按期完成,并将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