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张威
株洲日报讯 5月6日上午,醴陵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大会,现场通报1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11年,原醴陵建材炉料总厂法定代表人、厂长李建文为帮助易迪军在企业评估拍卖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由易迪军出资,送给该市改制办原党工委书记、主任汪洋50万元。此外,李建文送给汪洋5万元。李建文与汪洋、易迪军分别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此外,李建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4月,李建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至2017年,醴陵市公安局均楚派出所原所长何凯良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并收受现金5万元;经手虚开汽车修理发票40045元,在单位财务报销;违规组织派出所民警公款吃喝;违反程序办案,在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私放涉案人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不如实交代问题,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今年4月,何凯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