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6名党员干部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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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株洲日报讯 近日,炎陵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6名党员干部因不正确履职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通报,下村乡大横溪村支部书记黄仁松、村委会原主任罗仁牛在该村下洞组河坝、水渠新修工程验收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多计多付工程款41607.33元。日前,黄仁松、罗仁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9月,策源乡原东岭村分散供养五保户陈某某去世,该村未主动上报死亡信息至乡民政办,民政办也未落实有关要求,导致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供养金仍继续发放,累计8460元。策源乡民政办主任郭子文、原东岭村支部书记谢礼华作为直接经办人未正确履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日前,郭子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谢礼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8年期间,九龙工业园党工委、管委会自行制定有关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造成大量工程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和财政评审,部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未严格按合同约定,随意支付工程款。时任九龙工业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分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孟祥东及规划建设科科长黄新春,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日前,孟祥东、黄新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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