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巡游出租汽车集约管理企业、取得“两权合一”的驾驶员:
按照《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共有12家企业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入围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集约管理企业。但部分集约管理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未达到参加征集时的承诺事项,不符合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经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按照“服务就高不就低、收费就低不就高”原则,由已入围的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集约管理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整合。根据2019年4月30日、5月6日、5月7日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集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暂保留湖南北汽银建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200元/月/台)、株洲市国宾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费170元/月/台)、株洲市大地出租车有限公司(服务费180元/月/台)的集约管理企业资格。同时,确定湖南北汽银建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政府委托的国有集约管理企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签订整合协议的集约管理企业,须妥善做好驾驶员及车辆的整体平移工作和已收取服务费的对接工作,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未签订整合协议且未保留资格的集约管理企业,须妥善做好驾驶员重新选择或整体平移至保留资格的集约管理企,以及已收取服务费剩余部分清退或对接工作,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暂未选择集约管理企业的“两权合一”驾驶员须按要求选择保留资格的集约管理企业,逾期未选择的直接进入政府委托的国有集约管理企业。同时,保留资格的集约管理企业须按要求接纳取得“两权合一”的驾驶员,为其提供集约管理服务,如企业在营运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达不到参加征集时的承诺事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行业改革稳定工作等情况的,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集约管理企业资格。
株洲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
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