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高考实行“3+1+2”模式

  • 上一篇
  • 下一篇
  • 语文

    1门首选科目(2选1)

    2门再选科目(4选2)

    150分

    思想政治

    100分

    地理

    100分

    150分

    数学

    物理

    100分

    100分

    历史

    +

    +

    化学

    100分

    外语

    150分

    生物学

    100分

    英语

    日语

    俄语

    法语

    德语

    西班牙语

    按照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

    按照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总分

    新高考“3+1+2”模式

    卷面原始分按照等级

    赋分规则转换为等级

    分数后计入高考总分

    制图/黄洞庭

    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株洲日报讯 4月2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省政府公布的《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2021年起,我省实行“3+1+2”模式,即3门全国统考科目+1门首选科目+2门再选科目。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被纳入招生选拔体系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学生根据高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其中,考生首先须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招生将参考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素质评价

    新方案明确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普通高中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工作,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整理遴选的相关信息统一导入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招生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人才选拔培养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从2021年起实行“3+1+2”模式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

    一是明确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简称选考科目)。

    下转A2版①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