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用了4天,我们就扯清了一起房地产开发的“麻纱”。这归功于线上线下联动执行。
此事还得从2016年4月说起。当时,湖北荆州市一家投资公司与长沙市一家房地产公司联手,合作开发天元区27区地块项目。后来,由长沙公司增资入股株洲市一家房地产公司,株洲公司由长沙公司经营管理和实际控制。合作开发项目开盘后,3家公司却为土地成本款、利润款等起了纠纷,引发两起民事诉讼。今年1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株洲公司支付给荆州公司1.6亿余元。
3月22日,因和解协议未兑现,第一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颜会明的调度下,我们决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督促株洲公司履行法定义务。
有了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我们只需动一动手指,株洲公司的8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在这些账户上,资金多的有800万元,少的也在200万元以上。我们派出执行小组,对这些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扣划。扣划资金进入一个自动生成的执行账户之中。
在执行压力下,株洲公司与荆州公司达成和解,不但解决了第一起案件,还顺带处理好了第二起案件。3月26日,两起执行案件一并结案。3天后,执行款项全部到位。
执行永远在路上。我也提醒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株洲各级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攻坚态势。今年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将进一步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在财产查控和处置变现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形成更有内涵的株洲“执行模式”。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