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株洲日报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议案》确定,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
“为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楼难’问题,此次通过的议案明确:职工家庭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为加装电梯住宅房屋权利人或其配偶。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加装电梯楼栋要属于株洲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建设项目;申请人同意出资加装电梯,且已支付应分摊的工程费用;向房屋所在地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可在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
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