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已到期 但未完成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车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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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已到期但未完成清理规范经营关系的车辆有169台。按照《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该批车辆经营权将由政府按有关规定收回,且车辆不得上路违规营运,待企业与驾驶员完成车辆经营关系清理规范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营运。如擅自上路违规营运,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附:《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已到期但未完成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车辆明细表》

    株洲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

    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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