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基层干部工作失职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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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李纪轩

    株洲日报讯 近日,醴陵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5名基层干部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称,2016年至2017年,叶昭飞担任嘉树镇嘉树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负责村级民政工作,履行五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嘉树村1户五保家庭违规享受五保金,叶昭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去年10月,叶昭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至2017年,耿淼龙担任嘉树镇政府民政助理,负责民政工作,履行低保、五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8户低保、五保家庭违规享受补贴,耿淼龙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去年10月,耿淼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至2017年,钟建军任官庄镇桃花村会计,负责村级民政工作,履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核减死亡对象,导致2户低保家庭违规享受低保金,钟建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去年11月,钟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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