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芦淞交警大队民警带上大锤对解放街路面上的两个水泥墩实施强拆,消除安全隐患。
3月30日起,解放街道路边的79个停车泊位开始实施收费管理。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在湘银电脑手机市场前,有人擅自在路面上浇筑了2个水泥墩,其中一个水泥墩位于停车位里面,影响车辆停放。水泥墩旁边放有垃圾桶,水泥墩上均留有一个大孔,有铁链穿孔而过。
芦淞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贺大奇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李军
通讯员/陈楚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