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基层法院一审“民告官”案件 将实行集中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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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长沙4月4日电 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今年5月1日开始,湖南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告官”案件将实行集中管辖,这将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根据湖南《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沙市、衡阳市、怀化市的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长沙、衡阳、怀化三个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

    其他市州根据地理位置、交通条件、案件数量、审判力量等因素,分别确定两个基层人民法院进行集中管辖。集中管辖时间自2019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届时,湖南原本由百余家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的“民告官”案件,将由25家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记者了解到,集中管辖实施后,允许当事人在所属市州两个集中管辖法院进行选择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距离更近的法院。同时,所有基层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在属地法院递交诉状,由属地法院移交到集中管辖法院立案受理。还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巡回审判、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最大程度减轻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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