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株洲日报讯 2007年,株洲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此后,又顺利通过住建部两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过去3年,“城市绿荫行动”效果显著:城区新增绿地480.11万平方米,绿地率增至39.6%,提高0.37%;绿化覆盖率增至41.81%,提高0.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至14.13平方米。
“目前,城市园林基本形成‘一路一景,一园一品’绿化格局和‘四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绿化效果。”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首次写进市政府工作报告。那么,何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通俗意义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目前我国最高级别的城市绿化荣誉,“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每年进行一次,申报城市必须已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目前,全国仅有徐州市、苏州市、昆山市等11个城市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与国家园林城市评比中侧重城市的园林绿化指标不同,“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更注重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较之“园林城市”的评比标准,“生态园林城市”的评估增加了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综合物种指数、本地植物指数、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城市热岛效应程度、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等评估指标。